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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16年招聘公告(第三批)

2016-12-07 11:30:30 来源:江苏人事人才服务网发表评论

  三、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8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33051  0515-88258051

  联系人:甘老师  姜老师 房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

  1.盐城师范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盐城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5日


本文关键字: 盐城师范学院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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