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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德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84人简章

2017-01-20 12:05:57 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项目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编办〔2016〕9号)、《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编办〔2016〕57号)等规定,新进入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情况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08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4-2345119

  附件:

1.2017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2.2017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指南.doc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1日


本文关键字: 2017 山东德州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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