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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法检招录考试大纲

2017-03-10 14:51:14 来源: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发表评论

  第八节期限

  期限的含义 期限的效力 期限的性质及类型 期限的计算方法

  第九节债权

  债 债的要素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分类 债的履行规则 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债的保全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撤销权 债的担保 保证 定金 债的移转 债务承担 债的概括、承受 债的消灭的概念 清偿 抵消 提存 免除 混同

  第十节合同法

  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特征 合同的分类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格式条款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解释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 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的形式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技术合同

  第十一节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第十二节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侵权民事责任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 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问题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独立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优先权原则)

  第十三节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行为的分类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共同加害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竟合 人身损害赔偿

  第十四节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结婚 离婚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的法律后果 探望权 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 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第十五节继承法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的顺序 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的条件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 遗赠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遗嘱的形式 遗嘱的效力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的执行 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的执行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地点 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 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遗产的法律地位 遗产的范围认定 遗产应注意的问题(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有财产的区别,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保险金、抚恤金的区别) 遗产的分割 债务清偿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第七章民事诉讼法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内容;能够运用理论与法律条文解决民事案件。

  第一节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的特征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辩论原则 处分原则 检察监督原则

  第三节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节 主管与管辖

  民事诉讼主管概述 民事诉讼主管的标准 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 级别管辖 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般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 协议管辖 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异议

本文关键字: 2017年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 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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