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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5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04-26 10:30:28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八)考察

  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各市拟聘人员名单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二)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各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各市人社局联系电话:

  宝鸡:0917-3262997、3260183

  咸阳:029-33210407

  汉中:0916-2628606

  安康:0915-3225115

  商洛:0914-233550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29-89530892。

  附件:1. 2017年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doc(点击下载)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25日


本文关键字: 陕西人事考试网 陕西省 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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