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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5-04 16:01:21 来源:湘潭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2017年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5月11日上午9:00-2017年5月19日下午5:00。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现将我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8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17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最高年龄要求为35周岁是指1981年5月11日至1999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12号和72号招聘岗位面向湘潭市“四项目”人员招聘,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湘潭(含在外地服务的湘潭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湘潭籍是指报考人员或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在湘潭行政区域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和交费时间

  2017年5月11日上午9:00-2017年5月19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上午9∶00-6月10日上午9∶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本文关键字: 湘潭人事考试网 湘潭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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