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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录报名人数统计(5.17)

2017-05-17 10:07:37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表评论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2017青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录报名人数统计(5.17),考生们可在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期间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

2017青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录报名人数统计(5.17)

点击查看>>>青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报名成功人数统计(截止5月17日9时)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00至5月25日24:00,报名调剂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考人员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时,需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已经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懂藏(蒙)汉双语文字且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生,于2017年5月27日至6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司法考试A证和学历证书及民族语言专业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民法院职位的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加分;报考人民检察院职位的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的人员,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和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弄虚作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2017青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录报名入口: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

本文关键字: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青海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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