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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录公务员公告

2017-06-12 14:53:59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表评论

    2017辽宁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共计招录1359人。本次考试面向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017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为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共计招录1359人。其中,面向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录用计划1249人(全省公安机关录用计划1032人;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录用计划217人);面向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未入警辽宁生源往届生录用计划110人(全省公安机关录用计划107人,省属监狱戒毒系统3人),招考计划全部设置在基层一线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0日(含)至1999年6月10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本次招考公告中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为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毕业院校应为经省教育厅认定的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含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市属院校和民办院校);2、2017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应届毕业生;3、于2017年6月10日前户籍为辽宁籍(不含外省学生在辽宁高校的集体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已经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的辽宁籍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本校校园网查询。

  如需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进行咨询,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为方便考生报考,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事考试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本校校园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面向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6月12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

  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将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加强对初审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5日登录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址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考生要认真对照职位资格条件选择报考职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本校校园网对报名结果进行公示。一经公示,对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本文关键字: 辽宁公安机关 监狱戒毒系统 考录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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