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6 14:55:16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及时通知体检等相关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在职人员参加考察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其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等情况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a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室:0517-8822990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928002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9日
本文关键字: 事业单位招聘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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