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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7-07-06 14:55:16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2017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招聘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7月20日,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适应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6.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7、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淮安市洪泽区公共卫生中心10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17-80921007 0517-80921005。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张;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8)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表经过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文关键字: 事业单位招聘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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