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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福州福清市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75名公告

2017-08-02 10:06:18 来源: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网发表评论

  (二)面试

  1、面试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将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招聘岗位分别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及相关资历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私营企业等非央企、非国企的企业在职人员经同意最迟应于体检通知前提交。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fzzp.fuzhou.gov.cn/)。各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fzzp.fuzhou.gov.cn/)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和考核分别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4、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截至时间另行安排。

  六、择岗

  需进行择岗的岗位,按从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员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择岗后,若有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五)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九、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生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和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fzzp.fuzhou.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考生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1—85220836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1-85220019。

  本公告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医护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本文关键字: 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 招聘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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