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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遴选公务员126人公告

2017-08-16 11:02:37 来源:重庆市公务员局网发表评论

  四、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00分。

  所有参加遴选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7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本次遴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4个职位和市政协办公厅的2个职位均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市政协办公厅在9月24日下午自行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具体测试内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合格分数线等详见考试大纲(附件4、附件5)。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可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9:00后登录报考遴选机关网站查询。

  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4-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对近三年(即2014 -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符合笔试加分人员,请在2017年9月24-26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文件(年度考核结果已确定但证书或文件未下发的,需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选机关在10月12日前将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料报送市公务员局,经市公务员局汇总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科目成绩+加分项目分值;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科目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成绩)÷2+加分项目分值。

  《综合知识测试》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市公务员局、遴选机关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综合知识测试》科目合格分数线、成绩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请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后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栏目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含递补时间):2017年11月7-15日。各遴选机关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有关事项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应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6,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有关单位审核盖章,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计划面试比例等额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市垂直管理单位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由遴选机关在《综合知识测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轮次由遴选机关确定。经递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文关键字: 重庆市遴选公务员 重庆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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