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6 17:25:24 来源: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生活困难、照顾父母、夫妻团聚等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招聘单位。若乙方出现要求调离招聘单位的,将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服务期内,乙方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二)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设置专业名称和专业资格审查时,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设置与专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4〕186号)要求,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并负责具体的咨询解释。
(五)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重要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而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0576-83361711。
十三、咨询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
对各岗位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2017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涉及的内容有歧义或者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处理的最终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对于招聘范围、对象、招聘条件、具体流程等普遍性问题,以及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本身技术等问题,可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3361711。
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3313533。
附件:《2017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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