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第二批)

2017-09-11 14:01:09 来源:湘潭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

  (二)举报监督电话:0731-58636502

  (三)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附件:

1.2017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计划与岗位表.xls

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3.同意报考证明.doc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8日


本文关键字: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