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0 11:41:51 来源:莆田市公务员局网发表评论
福建莆田市2017年秋季事业单位招聘501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25日上午8:00点—10月31日下午5:00点,莆田市人事考试网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
莆田市2017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17年度秋季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共有198家,招聘岗位379个,计划聘用人数50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8家,招聘岗位81个,计划聘用人数122名;县区(管委会)事业单位170家,招聘岗位298个,计划聘用人数379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等见《莆田市2017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0月24日至1999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或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0月24日至1999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2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10月24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七)2017年10月24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八)具备市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2.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报考者,并于2017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且于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0月24日之间退役的或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含直招士官)进行招考。其中,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岗位;服务期满1年(不含服务期为2年的提前离岗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管委会)、乡(镇)事业单位专门岗位。不属上述项目的考生不得报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已参加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考试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享受本次招考优待政策。
3.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可报考所有岗位。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历类别不限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是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7.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原则上考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吻合,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8、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和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有逃避兵役拒服兵役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市内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 CPS网盟合作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3300
Copyright © 2000-2017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