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
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原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深圳考点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现就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于2018年在深圳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并于报名时提交已经我委确认备案的《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11月15日前将《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我委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sysxh@szhfpc.gov.cn)。
各单位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同时附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2017年度已在深圳考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18度继续在深圳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17年度的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18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请市医管中心和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务必及时将此通知(可在我委网站查询下载)发至管辖的所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及时通知在本单位试用备案的考生。
(二)市医师协会具体办理备案手续,请各单位将备案材料上交至深圳市医师协会(地址:罗湖区解放西路3015号市中医院一门诊16楼1606房),并于2017年12月12日-30日到市医师协会1606房领取经我委确认的《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此表作为考生报名用。
(联系人:市医师协会季丽,联系电话:0755-82125476)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26日
① "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 CPS网盟合作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3300
Copyright © 2000-2017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