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护士执业注册许可事项部分委托下放承接工作通知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护士执业注册许可事项部分委托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卫办秘〔2017〕36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护士执业注册许可事项部分委托下放的承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下放的范围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省属医疗机构护士首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延续注册、遗失补办、重新注册等;负责军队、武警系统护士变更至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委托设区的市级和省直管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辖区范围内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市级及省直管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和遗失补证;负责军队、武警系统护士变更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负责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终审工作。
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和遗失补证的受理、初审、制证打印、送市终审工作。
二、委托下放责任
(一)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负责全省护士执业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护士执业注册流程(见附件);
3.对审批办理的申请表格、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提出具体实施要求,对委托下放后的审批管理依法作出具体规定;
4.负责委托下放项目的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
5.指导市、县级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定期对委托下放工作的审批进行督查,纠正、查处市级审批办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6.承担委托方的行政、法律责任。
(二)市级、省直管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负责市级、省直管县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及时明确承接项目的工作人员、流程、各环节责任等审批服务指南的信息公开;
3.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委托下放项目的咨询、受理、办理、发证、存档、审批事后日常监管等;
4.对委托下放项目,以省卫生计生委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使用省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专用印章;
5.承担委托实施中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三)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负责县(区)级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及时明确承接项目的工作人员、流程、各环节责任等审批服务指南的信息公开;
3.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委托下放项目的咨询、受理、初审、制证、审批事后日常监管等。
三、承接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承接时间安排。自2017年9月30日起,市级、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受和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由市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负责承接下放的护士执业注册许可事项,窗口要及时安排好承接项目的工作人员、流程等审批服务指南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委托下放项目的咨询、受理、办理、发证、存档、审批事后日常监管等;对委托下放项目,以省卫生计生委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使用省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专用印章;承担委托实施中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承接工作,及时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承接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三)加强培训协作。市、县(区)在承接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办联系,确保护士执业注册下放工作顺利实施。
(四)规范审批,优化服务。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秉承“规范 、阳光、 高效、 便民”的服务理念,认真开展权限范围内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全面推行市内一站式办理等便民审批服务。
联系人:周靓菁 电话:0554-6664107
① "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 CPS网盟合作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3300
Copyright © 2000-2017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