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11:02:37 来源:杭州日报发表评论
浙江职称制度改革有不少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事业单位:最终实现单位的完全自主评聘 企业工程职称:最终实现业内评价
“十二五”期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高校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核心内容就是推动放权、评聘结合和分类评价。
比如,去年起,正高级职务相当于大学里教授的职称,首次在我省中小学教师中推广,打破了以前中小学教师的副高职称“天花板”。同时,职称申报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将岗位竞聘作为职称申报的第一步,强化学校在教师职称评聘中的话语权,实现评价与使用的统一。
接下来,浙江省还将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为主的职称系列,继续按照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淡化资格、强化聘任”的总体思路,特别是深化卫生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评审权限,最终实现单位的完全自主评聘。改革在实施中将尽量考虑与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形成配套同步,强化“人”与“事”的关系,兼顾部门行业的具体情况。
对于企业人员为主的工程职称系列,相关改革将以评价标准为引领,委托成熟的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按照“先行业标准、后职业标准、再岗位标准”,制定完善行业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采用社会化评价的方式,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承接评审工作,并规范发文发证流程,最终实现业内评价。
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保留编制最长6年离岗成果可评职称
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出台《浙江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创业创新,保留人事关系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若确有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离岗创业创新协议一次,两次离岗创业创新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离岗人员与所在事业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离岗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业绩,作为其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所在事业单位停发离岗人员工资、补贴、奖金等收入待遇,档案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工资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调资政策调整。
养老保险方面,离岗创业创新期间,离岗人员可按规定继续参加事业单位社保,也可选择在企业所在地参加企业社会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缴费基数参照所在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解聘辞聘创业创新,在5年内因工作需要需重新流动到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直接考核聘用。
让职称同人才相称、与时代同步
评论
百姓盼望已久的职称制度改革,终于有了重大进展。
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职称制度曾在专业技术人才激励、选拔和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的一些弊端近年来也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让专业技术人才叫苦不迭,也让职称制度变了味、走了形。
同时,现行的职称制度计划经济色彩浓厚,其存在的行政干预严重、评审过程僵化、评审标准一刀切等问题,已成为很多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的“绊脚石”。现实中,医术再高明的医生、教学能力再强的老师也难突破“不发论文休评职称”的硬杠杠,连奥运冠军也不得不为评职称奔波。很多专业技术人员为评职称而在与本职工作并无太大关系的外语、计算机和发表论文上耗费了大量精力,不仅背离了职称评定初衷,更阻碍了优秀技术人员冒尖。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加快职称制度改革步伐,“不拘一格降人才”,让职称制度回归本来面目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一方面是要让职称制度适应时代发展需要、适应各行各业人才成长需要,坚决抵制用同一个模子衡量、评价和培育人才;另一方面是要让职称制度真正实现政策、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避免职称评审权力寻租和行政化倾向,让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用求人找关系就能享受到职称制度带来的福利。
尚贤者,政之本也。对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中央态度十分明确,《意见》的要求部署也非常具体,各地应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速推进落实,让改革举措早日落地,成为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助推器,让职称同人才相称、与时代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