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聘26人(同步考试)

2014-04-16 17:25:07 来源: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发表评论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部分岗位参加同步考试)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4]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和资历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专任教师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方式:本市报考者报名为现场报名,外地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邮箱为gdzyzp@126.com。本市报考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历中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和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我院组织人事部报名;外地报考者需在考试考核时携带上述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其他岗位报名

  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9时至23日24时。有关报考程序及考试安排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21号)文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院校园网(http://www.stjx.com.cn)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与考核考试

  1、考核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考核由实作、面试二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

  2、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

  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考核两个环节。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外语》、《职业教育理论》两科,按权重比例8:2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笔试成绩。笔试相关事宜发布详见我院校园网(http://www.stjx.com.cn)。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社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分为实际操作技能、面试、试讲三部分。面试相关事宜发布详见我院网站(www.stjx.com.cn)。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技能、面试、试讲三部分按权重比例5:3:2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