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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吉安市泰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公告

2014-09-05 14:23:07 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泰和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泰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执行。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泰和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9月19日。

  2.报名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和县政府三楼,咨询电话0796-8638831)。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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