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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理工大学招聘公告

2014-11-10 12:05:52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发表评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9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70名,硕士研究生25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南理工大学创建于1909年,坐落在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焦作市,是中国矿业高等教育发源地和河南成立最早的高等学校,也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学校占地面积 4000余亩,建筑面积120余万平方米,设有20个教学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081人;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81个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在17个工程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有75个本科专业,覆盖理、工、管、文、法、经、教、艺、医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地矿、安全特色鲜明,现有21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5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84个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成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1个,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28个,现已成为国家煤炭行业和河南省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监察处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开招聘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70名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和25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和人数情况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理工大学(http://www.hp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应聘条件人员可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网网页,进入“河南理工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应聘者报名成功后,请务必牢记登陆密码(报名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报名应聘者随时关注河南理工大学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相关后果者,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

  报名应聘者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的,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韩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391-398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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