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14:57:29 来源:中国民航人才网发表评论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高校辅导员,招聘名额8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
4.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且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
(1)曾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2)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团联)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3)曾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须由学校团委出具证明);
(4)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须由学工处出具证明)。
5.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在合格以上或公共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持有效外语成绩(TOEFL 80分以上,或IELTS 6.0分以上),或有在国(境)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经历。
6.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5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获得的本科学历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
7.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27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8.学科专业为民航相关专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交通运输工程(0823)等]、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哲学(01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军事学(11)、文学(05)、中国史(0601)以及公共管理(1204)一级学科下属的行政管理(120401)和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9.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11.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或相关岗位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止。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系统(http://gkzp.caac.net/),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打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于1月16日通过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通过学校资格复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表),并在1月21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初审核查。
(三)岗位指标调整
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实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
2.面试地点:校本部综合楼阶一教室、综合楼207室。
3.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在面试前半小时到学校报到登记,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附本人求职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及复印件;
(5)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全部学习成绩,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6)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8)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面试由学校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通过抽签方式从评委库中抽出7名评委作为面试考官。面试包括自述、答辩等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5.笔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笔试人选比例不够1:5的,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笔试。进入笔试人选将于1月23日17:00前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二)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应在笔试前半小时到学校报到登记,凭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9:00—11:00;地点:校本部综合楼阶一教室。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学生工作的政策理论及相关知识、申论测试题(申论测试题40分,其他题目共60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笔试参加人员中,根据以下计算办法确定参加实习考察人选:考试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6.参加实习考察人选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实习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实习考察)。笔试成绩及确定参加实习考察人选将于1月27日17:00前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7.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表),在1月30日17:00前送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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