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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教育局(B)类中小学等招聘教师公告

2015-01-05 14:10:31 来源:余杭教育网发表评论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15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98人,其中普高3人,职高9人,初中10人,小学73人,幼儿园3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5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2015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具有适用《教师资格证》的2014届、2015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经就业的(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属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三十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职教专业课教师暂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5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生源(户籍)要求

  1.余杭区生源或余杭区户籍的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201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不限生源地的条件:

  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月7日上午9:00至1月10日下午17:00。

  2.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2015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红丰南路116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余杭区户籍考生必须提供);

  (4)毕业证书(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届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无须提供);

  (8)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9)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3.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10人的为1:3,招聘10人以上的为1:2。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岗位报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放宽。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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