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5江西军转政策之江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细则

2015-01-07 16:10:02 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第二章 安置地点与移交接收

  第五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时所在地的政府负责在本辖区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我省予以接收安置:

  (一) 原籍江西或从江西入伍(不含从外省考入江西中等学校的学生毕业分配入伍的,下同)。

  (二) 配偶现在(批准转业前落户)或结婚时(批准转业前)或随军前在江西有常住户口;其中到南昌市安置的,配偶已随军的需取得南昌市常住户口满2年。

  (三)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其父母原籍江西或从江西入伍或离退休在江西定居。

  (四) 军队转业干部父母或配偶父母定居江西,在当地有常住户口,身边无子女。本人未婚的,其父母在江西有常住户口。

  (五)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原籍江西或从江西入伍,或一方部队在江西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

  (六)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其中一方转业,留队一方为江西驻军现役军队干部,并符合家属随军条件。

  (七) 自主择业或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或获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及因战因公致残(二等甲级以下),其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在江西有常住户口。

  (八) 符合引进人才有关规定,需要从外地引进军队转业干部的,须由接收单位提出理由,经设区市军转安置部门或省军转安置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批准。

  第七条 对符合在江西安置的获一等功的军队转业干部,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荣立二等功的,允许在所在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

  第八条 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配偶的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安置任务编制并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审定后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在南昌市外的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下称中直、省直)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配偶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中央驻赣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在总计划下达后半个月内分解下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根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去向,直接编制下达给有关设区市。

  第九条 移交与接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 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公安厅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向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移交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配偶的档案、材料。

  (二) 军队转业干部进南昌市区安置的, 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进其他地方安置的,由设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要及时向省汇报。需向部队退回档案的,由省统一办理。

  (三)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的档案材料原则上一次交清。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移交的,移交部门须事先告之并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意。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