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7 16:10:02 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第六章 培 训
第二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其纳入当地A才开发的整体规划,在政策、经费上提供必要保障。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后,除对口安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均应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接收单位在职人员的各项待遇。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个人自愿、按需培训、依托社会、政府协助的原则安排培训,注重提高其专门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
第二十八条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主要依托各级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和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九条 各级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要加强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助培训经费的不足。凡以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名义立项建立的培训中心和其他培训基地,未经上级军转安置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卖、转租、挤占、挪用。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完成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可责成其限期完成,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情节严重的,由同级党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时,应当到当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细则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西省以往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没有涉及的其他事项,按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其他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