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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1-19 14:01:51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要求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公开招聘部分财政拨款专项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7年1月24日至1985年1月24日期间出生)。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翻译岗位(岗位代码03)矫正视力在5.0以上。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此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1月24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证书、资格和材料。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目测、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4日9:00-1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2015年1月24日9:00-1月26日18:00。

  初审查询:2015年1月24日9:00-1月26日18:00。

  现场目测:2015年1月27日9:00-1月27日16:00。

  目测查询:2015年1月28日9:00-1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1月28日9:00-1月29日9:00。

  报名网址:http://sdzb.hrss.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电子照片(本人近期1寸照片(纯色背景)、学历(专业)证书(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成绩单中文对照译文)、报到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资格初审前可以登录并修改信息;报名结束和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专业)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要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进程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公告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做好咨询服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现场目测、资格审查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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