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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务川自治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第一号)

2015-01-21 11:27:21 来源: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一)机关(或参照管理)岗位4个,共8人:

  1、中共务川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2名;

  2、共青团务川自治县委员会公务员1名;

  3、务川自治县非公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设在县纪委)科员4名;

  4、务川自治县老年大学(设在县委离退局)科员1名。

  (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个,共7人:

  1、务川自治县人民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设在县信访局)管理人员3名;

  2、务川自治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管理人员3名;

  3、务川自治县社会救助局(设在县民政局)管理人员1名;

  详细岗位要求见《务川自治县2015年县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务川自治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县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范围:本县辖区乡镇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详见职位表)。

  2、县直事业单位遴选范围:本县辖区内乡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详见职位表)。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2月31日后出

  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4、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的经历;报考县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机关事业人员;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按国家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岗位技能测试、考核、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中国·务川》门户网站、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务川自治县201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审核。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全日制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如实填写《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计生系统人员需经乡镇及县级主管部门同意。

  (二)资格初审及加分审查

  1、资格初审

  由县公选办牵头,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事等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应达到3∶1,未达3:1可放宽到2:1比例。凡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2、加分审查

  报考者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自2007年以来,凡年度考核获得优秀者,每获一次优秀加1分;若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在累计3年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持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或教育部门印章)到公选办,原件在现场审查后返还本人。加分情况由公选办负责审核,予以公示。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5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公选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有关网站公示笔试成绩。笔试过程中,各职位因缺考致实际考试人员未形成差额竞争的,参考人员分数须达到同类试卷考试人员平均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未达3:1可放宽到2:1比例。

  同一遴选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因缺考致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差额竞争的,参考人员分数须达到同考场人员平均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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