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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15-10-08 11:24:07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表评论

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引才招聘工作,优化学校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项式)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教学科研岗位33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商业大学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名天津商学院,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商管理、民商法学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等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天津市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酒店管理、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

  二、总体要求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教学科研岗位与高层次人才岗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天津商业大学网站(http://www.tjcu.edu.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等要求详见附件1;

  5.非应届毕业生工龄连续且入职时可办理调动手续。

  6. 2016届毕业生需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办理报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认证并办理报到;

  7. 应聘人员为博士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8. 对于国内各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 应聘人员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在禁考期限的;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设置“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直接与各学院或人事处联系,人事处电话:022-26667644、022-26667665,各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教学科研岗位

  1.报名方式

  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开始时间、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商业大学网站http://www.tjcu.edu.cn校园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网上招聘系统” http://rs.tjcu.edu.cn/zpsys/进行报名(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位,个人信息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考生个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7644、022-2666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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