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6福建厦门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1088人)

2016-03-10 14:55:42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发表评论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含实验教师)、小学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幼儿园教学岗位等类别并按所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填报。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指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网上初审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3月 24日法定上班时间。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考试院网站(http://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月24日17:3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考生本人应于2016年4月11日8:00(系统开启)-16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进入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合成成绩由笔试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3月18日-3月24日法定上班时间 (3月24日应为16:0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厦门市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必须选择厦门做为笔试考点。考生应持准考证先参加4月17日上午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下午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点设在厦门一中高中部。相关考务工作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2.面试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后参加面试。

  面试包括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等形式。

  面试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区教育局的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报考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取得面试资格后,还须在相应区域的普通中学文化课、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中选报,再分别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本文关键字: 福建教师招聘 福建省教育厅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