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2 10:18:54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2.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按照职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职位计划1∶1.5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组织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4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考察对象要向考察组提供个人德才情况及工作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计生证明,乡镇(街道)党委要提供对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500字以内)。考察组在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重要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还要到其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延伸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考察过程中,必须在考察对象所任职的村(社区)发布考察预告或通知。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
4.录用审批。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
二十七、违纪违规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合格与否的重要参考。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规定,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录用审批后查实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十八、《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对雷同试卷如何处理?
考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对答卷进行雷同试卷甄别。经鉴定为雷同答卷的考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的答卷为雷同答卷,并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作弊行为的,按照“抄袭、协助抄袭”行为或者“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系统支持IE7.0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以及chrome和firefox等主流浏览器,若您在报名过程中发现任何系统问题导致无法报名,请下载并安装使用符合版本要求的浏览器进行报名。若您在报名中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7-87325035。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进行“考生登录”
请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登录,系统会隐式的自动为您注册。
2.填写诚信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填写本人诚信报考信息,如有不能报考的情形,系统将拒绝报名。
3.进入“填写基本信息”页面
报考人员登录后,请按照提示信息如实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请尽量将您的个人信息填写的详细,准确,以便您顺利通过资格审查。(注意:对于通过笔试的考生,面试和资格复审将以您填报的信息作为依据)
4.进入“上传照片”页面
请按照要求上传近期的登记照片,照片大小不能超过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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