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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6-03-29 11:03:04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6、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分别咨询各市、省直管县或省直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查询省、市《招考公告》和《职位表》。

  7、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后该职位被取消的,是否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可以。取消招录职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0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不含被核减的职位)。

  四、关于笔试

  1、笔试科目有哪些?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23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4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3、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有加试要求的职位什么时候加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特殊职位的加试一般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关于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录用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是否需要参加测评体能?

  需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

  3、什么时间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入围人员可以关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各市指定网站的后续信息。

  4、如何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合成的比例为6:4。

  5、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6、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

  7、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本文关键字: 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 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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