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9 16:04:08 来源: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表评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等,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公布。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经过第一阶段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 (www.doule.net)上公布招聘结果,并办理聘用手续。仍有空缺岗位需要补充招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补充招聘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8月4日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不含笔试中有缺考或违纪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免笔试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只能报考免笔试岗位。已确定为聘用人员者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本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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