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10:43:11 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提交申请时间:2016年8月30日8时—2016年9月1日18时。
2.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报名。也可以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8月30日8时至9月1日18时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自愿遵守,方可注册报名信息。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的填写格式填写,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变更。凡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于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为防止恶意刷高报名人数的行为,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报名信息的次数进行了限制,报名信息经同一职位资格审查3次未通过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职位。
(2)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9月1日18时后关闭报名系统,考生不能再注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8时至2016年9月2日18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本系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30日8时至9月1日18时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1日18时之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分别于8月31日、9月1日9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止当日8时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之后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因考生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发生误审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关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两科共10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科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日24时。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身份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9月2日18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通过传真发送至省考录办(029-87291015),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考生的改报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0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10时至12时。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缩减招考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1日0时至9月23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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