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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2016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6-10-10 11:59:09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云阳县2016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犯罪行为。

  (二)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云阳县2016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举重教练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日。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自愿在云阳县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1年,或服务1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考生对照本《简章》及《一览表》的条件要求,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

  报名时考生本人填写《云阳县2016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诚信承诺”上签字,实行诚信报考;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云阳县的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大家”办公楼B605室)。咨询电话:023—55129700。

  4.报名要求。考生本人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览表》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水平、适岗能力、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考核量化计分,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文关键字: 重庆事业单位招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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