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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师范学院2017招聘工作人员36名简章

2017-01-03 10:15:36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重庆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学校现有20个二级教学院(部)、54个本科专业、2万余名学生。近年来,学校围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不断谱写精彩华章。

  学校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是重庆城市发展新区,位于长江、乌江交汇处,以巴国古都、理学圣地、榨菜之乡、页岩气重镇闻名于世,是国家 “长江经济带、乌江干流开发区、武陵山扶贫开发区” 三大战略结合带,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有沪渝高铁、渝怀、南涪等3条铁路和沪渝(南线)、重庆三环、渝涪等3条高速公路贯通境内并与周边省市相连,交通便捷,四通八达。学校距涪陵高铁车站3分钟车程,可直达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福州、成都,36分钟可到达重庆北站;距高速公路入口2分钟车程,50分钟可到达重庆主城。

  学校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2000余亩的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90余万平方米的建筑现代典雅,功能完备;150余万册藏书的图书馆环境幽雅,书香充盈。森林式的大学校园,花园式的育人环境,是治学读书的理想场所。学校立足重庆“五大功能区”战略布局,初步构建起与地方支柱产业协调发展的“教育科学与教师教育、现代艺术与文化创意、信息科学与装备技术、生物农业与环境工程、现代管理与应用经济”等五大学科专业集群,学科专业生态得到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80余名,其中,教授125人,副教授299人;博士151人;“双聘院士”1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2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1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有兼职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33人。有重庆市重点学科2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省部级创新平台11个;重庆市级创新团队3个。学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人才培养的落脚点、科学研究的兴奋点、社会服务的聚焦点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了一批差异化发展的重点学科平台、优势学科方向、特色学科高地,在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三峡库区灾害防治、特色作物遗传育种以及无机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学校以实现一校区发展战略为契机,持续实施教职工安居工程,建设具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教职工定向商品房,引进博士可按建筑成本价(约2800/㎡)购买一套面积为160平方米以内的全产权商品房及车位;教职工工作期间发放交通补贴,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按规定报销探亲费,帮助子女就读涪陵优质中小学。

  开放的重庆呼唤人才,发展中的长师成就人才。我们以最诚挚的心,期待您的加盟,共创美好的未来!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专业方向及数量见《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理想,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条件。

  (五)年龄要求: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5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七)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本文关键字: 重庆长江师范学院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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