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聘448人)

2017-05-04 15:19:34 来源: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9月中下旬至10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做好报名资格、面试资格审查、考核等工作,因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严重失误,引发考生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及联系方式”的“咨询电话”栏)。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pdf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4:核心课程证明.doc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日


本文关键字: 事业单位招聘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