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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历城区2017年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2017-07-31 09:17:43 来源:历城教育网发表评论

    山东济南历城区2017年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125名,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9:00 — 8月4日17:00。报名入口为历城区教育局网站。

2017年历城区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历城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历城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岗位学科一致;

  5. 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历城区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不能应聘本次招聘;2017年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拟聘用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25名事业编制教师,由历城区教育局按照学段学科统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9:00 — 8月4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3日11:00 — 8月5日16: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17年8月3日11:00 — 8月5日24:00登录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笔试考试费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8月9日9:00 — 8月10日24: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后续环节的考试费不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历城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及时现场缴纳。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减免考试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7条。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因定向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同学校的普通招聘计划,即华山街道小学语文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语文A二组岗位,华山街道小学数学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数学A二组岗位。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应聘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本文关键字: 事业编制教师 山东济南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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