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31 11:56:44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发布了,各位考生可查看相关信息。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节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卫生法上的法律责任即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一、法定传染病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进行管理。
(一) 甲类传染病
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二) 乙类传染病
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百日咳、白喉、猩红热、淋病、梅毒、血吸虫病、疟疾等26种。
但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即适用强制管理。
(三)丙类传染病
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风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等11种。
二、传染病防治方针与管理原则
方针:预防为主;管理原则: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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