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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7-08-08 11:39:43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及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阅卷结束后,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笔试时间:

  2017年8月28日9:30-11:30。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面试包括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69851006

  联系人:韩老师、曹老师、

  何老师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纪检监察处:698510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83732198

  附件:2017经贸学校招聘岗位表.xls


本文关键字: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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