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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09-30 11:57:18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表评论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下载打印《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下载打印《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或《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以下统称《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如实填写加分信息,报所在单位、任免机关审核盖章。

  (2)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3)按照有关提示填写报考信息。

  (4)传送本人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蓝色,JPG规格20K-50K)。

  (5)将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传真至遴选、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初审。

  (6)报考者于报名后24小时内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8:00时。

  (8)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10月17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原《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遴选、选调职位,并及时将《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传真至改报的遴选、选调机关审核。

  (9)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被推荐人员在网上填报相应职位信息,并将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传真至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经组织推荐报名的选调生,还可自愿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多报无效;对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18:00。各遴选或选调机关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结合收到的《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涉密机关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涉密机关人员参加遴选,须将《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不发传真到遴选机关。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报考者于2017年10月17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的,各机关将安排专人继续做好改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和咨询解答工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23日10︰00时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9日10:00-13:00。分别在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巴州、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设笔试考点。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可就近选择考点按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加分。对现在乡镇(街道)、在编在岗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在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遴选报考人员,或现在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在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选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由遴选或选调机关审核确定。凡符合加分条件未向遴选或选调机关报送《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成绩查询。2017年11月13日10: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文关键字: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遴选和选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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