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8 09:59:00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2017年广州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1次)发布了,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9时至10月23日17时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广州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戒毒管理局医院。广州市戒毒管理局医院是广州市司法局直属公益一类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治病残强制戒毒人员、市属监狱罪犯;负责指导各强制戒毒管理所的卫生防疫以及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协助开展强制戒毒人员、罪犯保外就医的医疗鉴定工作;协助开展市司法行政系统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能考核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民警、职工临床医疗工作;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预防保健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司法局所属公证机构。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公证处、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公证处、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公证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公证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公证处均是广州市司法局直属公益三类处级事业单位。各公证处的主要任务包括: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国内民事、涉外民事、国内经济、涉外经济等各类公证事项。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办理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3.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物品拍卖活动、有奖销售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争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
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3.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关于年龄的条件:(1)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2)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3)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4)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三)年龄、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第一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9时至10月23日17时止。
(三)资格初审。2017年10月20日9时至10月24日17时,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日9时至开考后半小时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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