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湖南株洲荷塘区下发“株洲市荷塘区医师执业变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师变更注册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 13 号)
六、承诺时限:
即办
七、办理条件: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需要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类别、执业级别的。
八、
(一)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收原件;
2、医师与拟聘主要执业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等,收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含医疗机构名称、机构登记号、地址、邮编、诊疗科目),收复印件;
(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即跨省级行政区划),需同时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收原件;
2、近6个月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收原件;
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等,收原件;
4、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含医疗机构名称、机构登记号、地址、邮编、诊疗科目),收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
(三)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收原件;
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主要执业机构拟聘该医师新执业范围的证明(盖单位公章),收原件;
5、硕士以上(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相关专业进修证书或培训通知单及培训合格证明,收原件;
6、主要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含医疗机构名称、机构登记号、地址、邮编、诊疗科目),收复印件;
(四)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级别,需先考取相应类别、级别的医师资格。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收原件;
2、近6个月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收原件;
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等,收原件;
4、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含医疗机构名称、机构登记号、地址、邮编、诊疗科目),收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收原件;
7、原执业类别相对应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人进入“国家卫生计生委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个人端进行业务申请,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被申请的医疗机构进入“国家卫生计生委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44.139.157/Home/CountryIndex)的机构端进行审核,然后打印表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请人携带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并通过高拍仪将纸质材料转化为电子材料;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 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4.区卫计局医政科工作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登录专线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医师执业证》,并在《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将《医师执业证》发放给办事人,将相关纸质资料装入信封,流转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办理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一楼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28428811
荷塘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0731-28428525
十六、监督电话:
0731-28428820
十七、材料样本:
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表
十八、结果物名称
《医师执业证书》
十九、结果物样本
无
二十、网上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要现场提交办理)
二十一、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二十二、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二十三、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二十四、办理要点:
审核申请表填写的完整性,拟聘工作单位需签字并盖好公章;
二十五、特别说明:
1. 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者聘用合同不要求统一格式;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有相应的诊疗科目才能进行医师变更注册。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CPS网盟合作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Copyright © 2000-2018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