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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安康市林业局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5-09-24 17:25:21 来源:安康人民政府网发表评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岗位空缺实际,按照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公开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专业

  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1名新闻学或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招聘1名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安康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招聘1名林业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招聘1名茶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28日至1997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上标明为准。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国家教育部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6、具有较强的总结能力和语言组合能力。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k.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时-12时,下午2时-6时。

  2、报名地点:安康市林业局政办科(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919室),联系电话:0915-3213118。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林业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相关证件、资料。

  (3)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安康市林业局进行初审,对合格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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