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第三季度重庆市酉阳县招聘教师57人简章

2017-08-08 09:42:41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2017年第三季度重庆市酉阳县招聘教师57人,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5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位考生可查看简章全文,按照要求报名。

重庆市酉阳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 57名。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7名,其中:城区学校招聘教师24名,桃花源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2名,乡镇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7名,村小全科教师招聘24名,具体岗位详见《酉阳自治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8、自愿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现场不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简章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诚信报考,如因考生不诚信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中路26号)。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酉阳自治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网上下载);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科);4.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乡镇幼儿教师岗位、村小全科教师岗位1、村小全科教师岗位2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选择岗位(附件1《岗位一览表》备注栏里备注的岗位)分别聘用,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选岗。

本文关键字: 重庆市招聘教师 重庆市 教师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