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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自贡公务员考试公告(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2017-08-16 12:06:20 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4)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公安类职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公安类职位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9月26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局审核,其中符合上述(3)、(4)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送市公安局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凡此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如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本次考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7年11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1)公安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30%)×40%+笔试加分

  (2)公安警务技术职位和非公安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7年9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公安执法勤务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其中:

  (1)男子组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30%+1000米跑成绩×30%+引体向上成绩×20%+立定跳远成绩×20%

  (2)女子组测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30%+800米跑成绩×30%+1分钟仰卧起坐×20%+立定跳远成绩×20%

  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www.zg.gov.cn/web/srlzyshbzj,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告。

  公安执法勤务职位面试前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前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2017年11月下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其中:公安执法勤务职位按面试前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www.zg.gov.cn/web/srlzyshbzj,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布。

  报考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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