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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2017-08-17 10:14:49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2017年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8月2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统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林业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2017年第37号)

  为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川公局发〔2017〕8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和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发布):

  一、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

  (一)招录单位及名额

  绵阳市公安局招录10名、涪城区公安分局招录2名、江油市公安局招录3名、三台县公安局招录2名、江油市森林公安局招录1名、平武县森林公安局招录1名。

  (二)职位设置

  1.绵阳市公安局设执法勤务(特警.搏击)职位2个(男、女职位各1个)。

  2.涪城区公安分局设执法勤务职位1个、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职位1个。

  3.江油市公安局设警务技术(法医)职位1个、执法勤务职位1个。

  4.三台县公安局设综合管理职位1个、警务技术(法医)职位1个。

  5.江油市森林公安局设执法勤务职位1个。

  6.平武县森林公安局设执法勤务职位1个。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和范围

  招考对象: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即《职位表》中所述的“不限”)。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平武县森林公安局面向绵阳市户籍人员招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

  (1)(特警.搏击)职位:年龄在18-25周岁(即1991年8月17日-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2)普通警察职位:18周岁-30周岁(即1986年8月17日-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8月17日(报名第一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键字: 四川人事考试网 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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