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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汤阴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5-10-13 17:52:48 来源:汤阴县政府门户网发表评论

  根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汤阴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普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专科生及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如报考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5、身体、心理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我县服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卫生系统“51111工程”服务期未满的、现役军人等;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10月10日。

  根据汤阴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条件、考试考察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汤阴电视台、中国汤阴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

  (1)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a、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b、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岗位专业及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

  (3)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汤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报名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及引进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各拟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60元,进入面试程序者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5)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0月28日至2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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