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 11:43:12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发表评论
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看来,中国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高薪养廉。“公务员就是合理的薪酬水平,即社会平均水平稍偏上一点即可。当然这是大平均,如果到了公务员的各层级,要分别比照同层级企业相当人员的薪酬水平来合理确定。”
作为第五次工资改革制度的设计者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刘昕表示,人社部早前就展开了关于工资调查机制的研究,但这套机 制一直没有启用,因为到现在为止技术上还未实现。刘昕认为应当建立了一个常规的公务员工资增长机制,以使得公务员工资跟着国家经济状况上下浮动,形成常态。
灰色之辩
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部分公务员存在灰色收入,但不能把该现象与整个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基层公务员队伍收入低混为一谈,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
孙世周虽否认其所供职的单位有灰色收入,但他也承认和认定一些部门存在灰色收入。
实权部门与清水衙门的公务员收入相差甚远。据2014年3月19日数据统计,湖北省公务员报考最热的3个岗位分别是省市税务、公安、水利系统,而偏远地区的法院、检察院和地方税务机构大多无人报考。
灰色收入缘何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我国现在没有一个统一的公务员工资方案,或者说公务员薪酬制度。”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 任竹立家表达了他的看法。一些部门的执法性收入、服务性收入等比较多,其福利补贴发放也就较高,这也使得这些部门不愿放弃这些收入高的项目,“这也是现在 机构改革难度很大的一个原因。这是不公正的。”
公务员薪酬研究者吴木銮认为,应当对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加以区分,灰色收入是很模糊的,而非法收入是违法的。“所谓的灰色收入实际上是制度性的灰色收入,不由个体操作,而是以一个单位或系统为基础,旨在补偿工作人员这种工资上的需求。”
非法收入则是以权谋私,主要集中在一些有执法权的单位或窗口单位,绝大部分是领导层的事情,大多数基层公务员与之无缘。
早年,公务员还能分得福利房,但在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当年单位集资买房时,湖南省汨罗市公安局的黄树生以2万元的价格买了160平方米的房子。几年前,单位还有福利房,比市价便宜三分之一到一半。
“每一个行业都有它的漏洞。”江苏省盐城市政府某处长汪华认为,“网上说公务员混得很差,实际上这种情况很少。一般公务员至少两套房子,一套是房改房,一 套是买房抓住的时机很好;另外虽收入不太高,但总有一些应酬之类的,在办事上也有各种各样的朋友,可以享有折扣。这也不算是违规。”
公务员还享受着优厚的福利待遇,比如看病报销额度高,很多公务员子女的入学问题都可以通过共建学校等途径解决。而餐饮补贴也是被外界热议的焦点,四川省自贡市地税局和财政局就提供1元餐。
随着近两年“八项规定”不断深入及依法治国等治国方略的推进,这些特权受到越越多的限制。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 央明显加大反腐力度,使得官员不好当;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员灰色收入拿不到或减少,再加上公务员群体容易受到公众质疑;中央加大查 处裸官的力度。官员辞职一定程度上与这种大环境的改变有关。”
辞官之辩
今年3月,智联招聘发布的《2015春季人才流动分析报告》指出,“政府、公共事业、非盈利机构行业的白领跨行业跳槽人数,比去年同期上涨了34%。”
尽管真正的辞官潮仍未到来,但是“辞官创业、离开体制”越来越成为体制中人谈论的话题。
今年5月初,30岁的黄艳辞去湖北省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一职。放下别人眼里的“金饭碗”,她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此前黄艳月工资为2500元,年末额外发一个月基础工资1300元,加上国家政策规定的额外津贴以及年终考核奖励,收入共计5万元左右。
至于外界盛传的公务员灰色收入,黄艳颇有些无奈:“八项规定管得严,地方都不怎么发。”
黄艳的丈夫在深圳一家IT公司上班,年薪几十万,与丈夫同是硕士的她,工资只及丈夫十分之一。
对于36岁的孙世周而言,他可以放手一搏,但对43岁的周雪松来说,已经太迟了。周雪松是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法院院长。“我现在到了这个位置上反而不考虑(离职)了。年轻时也曾考虑过,我召进来的几个年轻人都有考虑。”
经过这次工资调整,周雪松的工资上涨了500元,最后所得在5000元上下。“相同的案子,律师的收入可能是法官的10倍甚至是20倍。山西工资水平本来也比较低,我跟沿海地区的朋友们说月薪为5000元,他们没有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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